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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天下第一丁(全)-33

来源:人气:705更新:2022-10-25 22:15:29

  

正文 第两百三十八章 调戏月华好妹子


么叫做“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就是说泰山在眼前T]保持脸不变色心不跳,是干大事业的人必须有的沉着冷静的特质。
四哥无疑是干大事业的人,但是,随大流这点他非常讨厌,所以别的“干大事业的人”被一剑顶住了胸口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没有任何的恐惧、害怕,而四哥则灿然一笑,笑得温暖、阳光,有种大哥哥一样的温柔。
“月华妹子,好久不见呐。”他冲拿剑顶着他胸口的俊俏少年道。
“呸,谁是你月华妹子”俊俏少年怒哼道,他只十三、四岁的模样,生得唇红齿白,肌肤细嫩,虽然做男子打扮可一眼便知是个女娃儿。娇嫩的身子初初育,臀股略略有女子的特征,胸口处微微起鼓起两个只有一丁点的小鼓包,果然是正值含苞待放之前,吐露枝头现芽尖儿的当儿,身子既有萝莉的腴嫩,又有成熟女子的曲线雏形,尤其说话时嗓音呖呖,犹若莺歌花外,可不正是女扮男装的萝莉小女侠丁月华。
“不是妹子么,哦,明白,那就是月华好妹妹咯,好妹妹,像死哥哥了直接来就好嘛,何必还送一份见面礼呢,来来来,赶紧把剑拿开,你这样乱挥乱晃刺着人了可不好,就算不刺着人刺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滴。”
丁月华听得微怔,忽然“噗哧”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
四哥最喜欢欣赏小萝莉笑得样子,抹抹嘴还要逗她,丁月华“锵”地把剑又抬高了点,架在他脖子上,撅着粉薄菱唇道:“你……你少贫嘴,本妹妹——不,本姑娘是来找你算帐的!本女侠要好好惩治你。”
“啊,算帐?算什么帐?好妹妹,莫非哥害你得相思病了,想哥想得茶饭不思?那你现在见到哥哥了,可以消气了吧。”四哥充分表现了他在调戏姑娘这千秋伟业上的视死如归,斧铖加身了依然笑嘻嘻地,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你、你……”小萝莉哪说得过他呀,登时急红了脸,“你不许胡说,人家喜欢的是展……人家才没有……对你……”
四哥眼睛一翻:“打是亲,骂是爱,爱到极点用脚踹,极点过了用剑……”
还没说完呢,小萝莉飞快收回了剑,高手吧,四哥那是什么人呐,一张嘴巴比千军万马还要了得。
萝莉收回去了剑。仍是气鼓鼓地鼓着腮儿。大眼睛狠狠地盯着庞。一副就是要找他算帐地恼恨样:“你这坏人。大坏人。你害包大人被诬入狱。你这个坏人。我要替天行道。把你杀了……”想举剑刺他。又怕。怕被误会了是“喜欢”他。粉脸蛋愈涨愈红。酡然可爱。让人恨不得摸上一把。
“包大人入狱。和你有什么关系。值得好妹妹找好哥哥舞刀弄剑么。”
“谁是你好妹妹!”丁月华霍地冲进车里来。她个头娇小。站在里边连顶都挨不着。擦着小蛮腰。怒道。“你害包大人含冤入狱。展大哥为了证明包大人地清白。四处奔走。都没有时间陪人家了!”
……我靠。就为了这事你拿剑捅我?没有展大哥陪。还有四哥哥嘛。真是地。
“没有展大哥陪。还有你秀香姐姐嘛!”四哥可不是什么无耻地淫。当面就能说出还有四哥哥这样肉麻地话。脸色一转。变得感慨起来。“唉。这段日子。你不在。你秀香姐姐呆在太师府里可受委屈啦。”
“你敢欺负秀香姐!”小萝莉一急。剑又拔出来了。
“哎呀,不是的,我疼秀香还来不及呢,怎么舍得欺负她。”庞不紧不慢地把小萝莉的剑拨开,“欺负你秀香姐的,是包拯!”
“什么!?”小萝莉跳起来,“咚”地一下脑袋重重敲着了车厢顶上,当场疼得抱头,眼泪都快呛出来了。
“你、你胡说,包大人是好人……怎么会……欺负秀香姐……呜……”
身为一个体贴的男人,四哥体贴的拿了一块手绢给她揩泪,丁月华接过来,擦都擦了才想起来是大坏人的,“哇”的一声哭得更厉害了,甩手就要扔出去,狠狠地再踩几脚,忽然看了手绢一角绣着个小小的“香”字。
“这是……秀香姐的?”
“嗯,不然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会有手绢。”庞耸耸肩膀,“刚才我欺负秀香,错啦,完完全全错啦!欺负秀香的的的确确就是包大人。你知道么,包大人无缘无故就把侯爷的两个结拜兄弟抓进了大牢,我是侯爷最最信任的家丁,这些日子来为了救人四处奔走,完完全全抽不出时间来陪秀香,秀香一个在府里多寂寞呀,好几次难
哭了,罪魁祸就是这包拯!”
“你……你胡说!”小萝莉“哼”了一声,鼻子一翘道:“包大人明明是被你冤枉关进了大牢……”
“我冤枉?你说我冤枉?”庞怒了,一把抢过来丁月华的剑往车箱壁上狠狠一插,“好妹妹,你这是推测,还是臆测,还是揣测,还是预测,又或是猜测?你说这些没有根据的话,简直是在羞辱我,帮腔欺负你秀香姐的大坏人!”
“包大人那……那不是欺负!”
“包大人乱抓人,害得秀香哭了,包大人不抓人,秀香就不会哭,这不是罪魁祸是什么!”庞非常的激愤,然后重重的一叹:“唉,亏得秀香把你当成亲妹子一样,到头来你却为了害她的人,拿剑戳她爱的人,秀香知道了还不定有多伤心呢!唉,可怜我的秀香啊,终日以泪洗面,伤心断肠……”
“你……你快说呀,秀香姐倒底怎么样了。”
“……每日对着窗外孤寂的明月,独守空房,泣不成声。”
“你快说呀,快说呀!快说呀!!秀香姐倒底怎么啦!”丁月华又急又恼,几乎就要扑过来抓他,可是车厢里地方太小,扑过来等若是直接投进了庞怀里,吓得小萝莉又不敢动,抽噎着可爱的小鼻子,眼泪汪汪地又要哭。
“哭什么呀哭,你秀香姐好了,没事啦。”四哥睨她一眼,刮着鼻子羞羞她“大哥哥我忙完了最近,一直就都在陪她,把这些天欠的都补回来了,昨晚还带着她出来逛夜市,去晋华吃点心呢,那里招牌小点‘千叠凤凰’,你秀香姐可爱吃了,还说要给小狄青带呢,怎么样,要不要也来点?”
“要!”女孩子嘛,哪有不好零嘴的,狄秀香听说秀香姐爱吃,下意识的当然也“要”,话出口才想起来这里是找庞算账的,脸红红的结巴道:“你……你别以为靠吃得东西就可以堵了我嘴,我是来找你……给包大人报仇……”
“唉——”庞长长一叹,很悲哀的看着他,“要是被秀香姐知道了,你现在这个样子,助纣为虐,帮坏人要打她的亲亲好老公,一定会伤心难过滴。”
“你胡说,人家没有!”小萝莉拧着粉拳,拼命乱挥。
“还说没有?包拯入狱,和我根本没有一点关系,我只是负责想方设法,把侯爷的兄弟救出来,之后生了什么,是别人的事,又不是我在朝堂上说包拯这样那样有了罪要把他关起来,我也没那本事呀!”
“侯爷的兄弟?就是那天欺负秀香姐姐的公子哥吧,他不是好人,你救他,你也不是好人。”小箩莉冲她龇牙。
“是么,那照你的逻辑,秀香姐现在住在太师府里,房子临着大坏蛋安乐侯,那更加不是好人了。”四哥继续翻眼睛。
丁月华哪比得上他牙尖嘴利,一下子就给顶的说不出话了,可是又不甘心,嫩脸蛋儿愈红得厉害,也愈可爱。
“月华妹子,你听哥哥说。”四哥笑眯眯的,拉着她的小手,耐心说解道,“包拯的事情不是谁害他,是他自作孽,不然为什么三司会审那天,在场的那么大官众口一词,难道他们都是坏蛋?难道大宋朝的天下是一群坏蛋在主持在管?那么选这些人当官的皇上也是大坏蛋了?”
丁月华撅着粉薄的小嘴,被问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被他“妹子”“妹子”的叫占便宜该生气的都忘。
“好妹子,你听哥哥说,看人呢,要看内在,不能光看表象,就像不大哥哥我心地多么善良啊,别瞪我,不是我自夸,这话是你秀香姐说得!可偏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包拯也是啊,从外表看好像很正义的样子,其实啊他很黑心很坏的。”
“可是……老百姓们都说……包大人是好官。”
“是么?那是以前吧,现在你去街上随便拽个老百姓问问,看他还说不说包拯是个好官。”四哥大喇喇的一挥手,信心十足。这年头的老百姓,都是人云亦云,没有主见滴,三司会审那么~~多人亲眼所见包拯被如山一样的铁证驳得哑口无言,乖乖放人,还有上一期《大宋时代周刊》的头版头条《百姓惊恐为哪般,问责开封府,如此办案,何以为民》直接就把包拯面对重大案件时的“不作为”在民间宣扬开了,而预定好的第三期,头版头条《为破案,不择“手段”,如此作为,如此办案》更是彻底将包拯收买证人,诬陷良民的过程公诸于众!





正文 第两百三十九章 发威的小萝莉


哥用他的一张利嘴,彻彻底底把包拯抹黑了,但是这^他,因为他是实话实说,客观的阐述了庞太师和那帮王爷们找出来的包拯以往的劣迹,以此证明包拯并不是如丁月华想的那样是个大好官,当然添油加醋、指鹿为马是少不了滴,谁叫丁月华年纪还小,理解能力差,随便一诳就上当呢,必须描述的生动、形象才便于她的理解嘛。
丁月华听他说得“越来越有道理”,稍稍消了点气,皱皱可爱的小鼻子,向他扮个鬼脸,余怒未息的道:“你可不要骗我喲,如果……如果被我知道你说假话骗人,本姑娘——不,本女侠,本女侠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唉哟哎,我哪敢呀!”庞一拍大腿,“月华妹子你出身江湖世家,武艺高强,剑法更是一等一的厉害,那么多江湖霄小、恶霸淫贼,听闻丁大小姐的名头,都吓得闻风丧胆,抱头鼠窜,我又怎敢哐闻名天下的小女侠呢。”
丁月华一听“小女侠”眼睛都在放光,只觉这大坏人虽然坏,但是他的话却很对,真的很对,展大哥是“南侠”,她是“小女侠”,刚好相配登对的呀,嗯,这话大大的对,大大的有道理!至于一起说得包拯不是好官,嗯,那也将就对吧,谁叫“小女侠”的称呼大大和了我们丁大小姐的胃口呢。
“对啦,月华妹子,哥哥求你个事成么?”庞的表情非常诚恳,但是小萝莉不理他,小手插着小腰儿,嘴巴角翘得高高。
“小女侠,丁小女侠,能帮小人一个忙么?”
“帮什么忙,你说。”“女侠”一喊小萝莉应得飞快。
“白天你可不可以来府里陪陪秀香,青儿要上私塾,我得替侯爷办事,秀香一个人呆着真的很无聊,经常一个人闷在房里,念叨着她的月华妹子……”
“交给我吧,本小姐……”丁月华骄傲地挺起了他只有一点点、一点点微凸起的小胸脯,“哼,本女侠也想多陪秀香姐说说话哩。”
K,搞定,收工,完毕,四哥刚准备诓小箩莉现在就进府去给秀香解闷,忽然一阵风从马车外头吹进来。
“侯爷,开始了。”龙五的声音。
“喂。那个谁!”小萝莉一边冲他嚷。一边吃力地拔插在车壁里头地长剑。“你、你现在就带我去见秀香姐。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和姐姐说话了。”
“锵——”庞把剑拔了出来。交到丁月华软嫩地小手里。表情非常郑重。
“小女侠。见秀香之前。能不能再请你仗义出手。惩治一下京里地坏人。”
“坏人?”
“嗯。他们十几个人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地可怜书生。若是你能把这帮坏蛋收拾干净。丁小女侠地名头一定威——扬——京——城——”
“带我去。快!”小萝莉迫不及待地举起了剑。
××××××××××
“啪!”
“啊——”
“啪!啪!”
“啊啊——”
“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断一条手赏五十贯,一条腿八十贯,把他中间那玩意废了,少爷赏两百贯!”
城南一家连名字都没有小客栈前,一场惨无人道的群殴正在进行,七八个混混打扮的小青年,把公孙策围在路中间,你一拳、我一脚,他再扇两耳光,打得分外起劲。不光打,还有四五个在一边看戏,边看还别吆喝。
公孙策一个文弱书生,风一吹就倒的样子,哪受得了这种痛打法,刚被拖出来的时候还忍着不叫,一会功夫就鼻青脸肿开始嚎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单从字面上看,和**其实差不多,但是场面却非常的惨厉,不时还有血飙出来,撒了一地。
“大爷,不能打了,不能啊!”掌柜的在领头那人面前哀求着,几乎要跪下来了,“客官他是来京城应考的举子,还有两个月这就要会试了,求您高抬贵手……啊啊啊啊!”脚下一轻,整个人被举了起来。
“会试?应考?啊呸!”领头的痞子种种一口唾沫吐在地上,然后一拳打得掌柜倒飞出去,“砰”地把客栈大门撞了半个窟窿。
“实话告诉你,这小子惹了我们少爷,甭说应考会试,秋天的太阳都见不到!”他又补上一脚,踹的掌柜的直接滚进了客栈里头,鼻子一摸全是血。
领头的痞子转过身,阴恻恻地看着地上衣衫破烂,浑身血青,连爬也爬不起来的公孙策,挥挥手,左右两人立刻过去把他架了起来。
“小子哎!”他抓着
下巴,一拧,憋着的一大口血喷了出来。
“别怪爷手恨,要怪,就怪你自己多管闲事,要怪,就怪你和那个天杀的庞四认识,弄得我家主子拿你撒气。”手到腰间一摸,掏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出来。
“你……你要做……做甚……甚么?”公孙策连话也说不清了,眼睛都是糊的,不过刀子还能认出来。
“做什么?哼哼,捅你呗!”领头的痞子狰笑,“一刀两百贯,你说多我要插你多少刀才够啊,十刀?二十刀?啊哈哈哈哈,这真是老天爷送钱来啊,哈哈哈。”
“我……不会怕你们的,孔曰……成仁,孟曰……”公孙策嘴巴滴着血,仍是不忘他的口头禅,但是很悲哀,他连“取义”两个都还没说出来,肚子先被领头痞子的小弟狠狠揍了一拳,痛得他想抱肚子,手却被摁住了动弹不得。
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涌出无限委屈、悲哀的一句话……
百无一用是书生!泪水浸湿了公孙策的双眼,他委屈、他难过、他悲哀、他迷茫,他想不通,自己读书读了这么久,十年寒窗,朝夕不缀,到头来按照书本上教的,行仗义之举,做豪侠之事,竟然找来了一群流氓地痞的痛打……这一顿狂殴下来,他就算还有命能活,秋天的会试肯定是没指望了,然后又要等三年,万一没中,又是三年,三年复三年,三年又复三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三年!
迷迷糊糊的,公孙策只见到领头的痞子举起来,朝他扎过来,不是扎胸、不是刺肚子,也不是砍那地方,而是直接划他的脸。
怎么可以这样,这也太心黑了……
“锵——”关键时刻,救星杀到,悦耳的宝剑破空声音在匕首刺到脸之前响起来了,然后是脆生生好听悦耳的娇斥,接着再是“啊啊啊啊”的一片惨叫。
当然,在她动手之前,四哥先一步拍马冲到了,只一拳,领头的痞子连人带刀一起飞出去了,摔在地上爬不起来,眼睁睁看着手下的精锐弟兄被一个看起来顶多只有十几岁俊俏小哥儿杀得人仰马翻,倒了一地。
“月华妹子,你今儿这是行侠——仗义——下手狠点没关系,杀几个恶贼,取几条狗命,你的英明才能远扬,小侠女的名号才能真正叫得响!”牢记着四哥的叮嘱,小萝莉挥着她那把家传名剑,见一个捅一个,把刚才还嚣张至极、揪着公孙策痛打的地痞混混们,通通送去见了阎王。
“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庞大叫一声,扑过去抱着遍体鳞伤的欧阳修,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几乎要滴下泪来,“对不起,兄弟我来晚了,害你受了委屈,这帮天杀的狗东西——好妹子,不要手下留情,杀光了给公孙小哥报仇!”
“不……不可以!”公孙策急叫,浑身明明痛得龇牙咧嘴,可还是坚持着,“等官兵来,把……这些人抓起……审判……给他们定罪……”
“公孙小哥,你还不明白么!”庞大喉一声,截断他,“那日你我见义勇为,救下来那对母女,调戏她们的不是别人,是楚王赵守巽的宝贝儿子赵世清!此人仗着宗室皇亲的身份,一向作恶多端,虽然前番被包大人查处罢了郡王的爵位,废为庶民,可他终究还有个王爷爹,自己的郡王府被抄,没了,还可以带着王爷府的手下出来撒野,调戏良家。他对我家侯爷一直怀恨在心,我还以为那天之后他会来找我算帐,却不想……哎,公孙小哥,我连累你了!”
“庞兄,不……你不要这么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自幼熟读圣贤书,遇见这种事情,是一定会站出来……就算知道会遭报复……我也不会……会退缩……庞兄、庞兄弟,你别为了我杀人……把他们抓起来,交给官府……”
“好妹子,可以了,别再继续杀……”庞没有喊完,就发现现场死得已经剩不下几个了——准确说是就剩下一个,地痞头子,不过也被小箩莉一剑刺中了胸口,若不是他喊得快,小萝莉听到收了劲,真的,丁小侠女**雌威,半盏茶功夫不到就把十几天作恶多端的地痞混混杀了个精光。
杀人是要偿命的!丁小侠女只顾着惩奸,完全忘记了这点,等公孙策、庞大眼瞪小眼愕然看着她手里滴着血的长剑的时候,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分开吓傻了为官人群走过来,一下就把他们围了。





正文 第两百四十章 该负的责任


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当街被抓个正着,这是多大\过!!!
“四爷走好,四爷慢走——”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恭恭敬敬列成两排,点头哈腰的恭送杀人主使庞、杀人主犯丁小侠女,还有被打了该带去衙门接受问讯的公孙策三人坐车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要惊讶,不要骂娘,事情这样处理是应该滴。
包拯下狱之后,京城的治安由高太尉统辖的禁军全面接管,接到百姓“报警”来到现场的那一队兵士,可不就是前几天奉命到七秀坊检查、铁面无私的四哥带着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搜了个遍,最后什么也没有现的那帮子禁军。
老熟人了都,看见皇上钦命、庞太师保举、连高太尉都和和气气对待的特使天丁大人,自小队长到每一个兵丁,赶紧上前问好。
至于生在现场的这桩凶案,我靠,大宋朝封建社会,上位杀个把两个人算啥啦,啊?就凭“清剿反贼行动特派监查使”这个身份,清查反贼的过程中,杀了几个怀疑勾结南唐余孽的京城小混混,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士们都这么觉得,一个个赶紧逢迎吹拍,颂扬特使大人又立新功,为老百姓除掉了一批勾结反贼的恶霸流氓,为国家剿灭的动乱的萌芽,在“清剿反贼行动”的功劳簿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这样的解释,四哥很不满意!
出身在现代法制社会的他,虽然现在成了特权阶级,杀个把人跟玩一样,毛毛雨,小意思啦,但是,心中坚定不移的正义感,和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社会主义的雨露中所培养出来的崇高品德,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能够因为现在的特殊身份而罔顾大宋律法!
当着所有禁军兵士,当着所有围观百姓,当着公孙策的面,四哥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当时的全部经过,充份强调了地痞们下手的狠辣、心肠的恶毒,充份衬托出当时危机的形势,完美凸显了正当防卫生的必要。
正当防卫明白不?说白了就是在公孙策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情况下,英武的四哥及时赶到了现场,为了救人打死了地痞混混,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就是这样。四哥地一张利嘴。包拯尚且能给呛死。何况是一票子三大五粗地兵士。四哥走地时候。他们心服口服。一声声“四爷走好”绝不是出于逢迎拍马。而是对正直无私地四哥自内心地敬仰和崇拜。
难道不该崇拜么?在这个高官无数、勋贵遍地地京城。还有谁像四爷这么地尊崇律法?以四爷如今红到紫。左掌太子党。右任钦命特使地尊贵身份还有连包拯都被他踢进大牢地光辉业绩。律法在他面前本来就该是一本废纸!
迎着禁军兵士和老百姓们崇拜地目光。四哥带着重伤地公孙策直奔宝芝堂。
“怎么样。公孙小哥伤势如何?”四哥盯着林大国医。急切地追问。虽然比起色老头。他更相信那位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地美女太医文妤涵地医术。不过让皇宫第一圣手神医来治公孙策。明显地不现实。
“老夫亲自检查过了。书生小哥地伤势虽重。不过天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内腑。大约半个月就能好转。
”色老头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地往丁小侠女瞥。丫眼睛贼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那个曾经拿剑架他脖子。然后被他急哭了地美貌小姑娘。好地淫性看来死了都不会改。
“看,继续看啊。”四哥耸耸肩,笑,现在他身份上去了,身为太子党的头不能动不动就玩要挟是吧,要不得滴,说话一样可以吓死色老头的,“就刚才,我们丁小侠女在城南捅死了一十三个不知死活、胆敢调戏她的小混混,尸体刚被禁军收了去,大国医缺不缺尸体做研究?缺的话我叫人送两具来。”
林大国医一下子僵了,脸疆,眼睛飞快地转回来。
“书生小哥的伤若是交给普通大夫,没有半个月是别想好滴,但是,有我林大国医的独门秘方配制跌打消痛散,迟则五日,少则三天,书生小哥保准生龙活虎,又是好汉一条。来,承惠门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
色老头说顺口了,连收的钱都一溜的报出来。
“啊不不不不不不!”意识到犯了天大的错,他改口那叫一下快,“能给天丁大人的朋友诊病,是本国医天大的荣幸,怎么怎么怎么怎么能收诊金要钱呢。”
“怎么不能收啊!”四哥“啪”地一拍桌子,震得林大国医差点尿裤子。
看病要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是请闻名京国医亲自看诊,何况是要用林大国医你独门秘方配制的三天就能好的神药,我怎么可以不——给——钱——呢!”庞嚷得很大声,不由分说掏出一大叠庄票子甩在桌上。×××××××××××
“什么?你给了一百贯!”站在公孙策休息的厢房外头,小萝莉跳脚大喊。
“嗯,门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另外……林大国医是大国医,请他诊断额外塞点是不成文的规定,不然复诊的时候他不会为公孙兄尽心的。”
“你是不是疯了!”小萝莉怒喊,声音很大很大,隔着一扇门,里面躺着的公孙策想不听到都难,“你知不知道一百贯是多少钱,秀香以前砍柴卖,一个月都赚不了两百文,你今天一甩手,秀香姐要在山里辛苦五十年!”
一百贯而以嘛,随便卖一瓶香水赚十个这么多)
四哥心里想着,不过没有说出来。
“你这个大坏蛋,大坏蛋!”小萝莉忽然扑过来,一对粉细小手拼命捶他,“你钱多你浪费,本侠女懒得管,可是……可是……你答应要娶秀香姐姐的,你现在花的,都是秀香姐姐以后的钱,你……你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委屈秀香姐……我不应、我不应,我不应啊啊啊啊啊啊——”
“好妹子,你听我说!”庞一把摁住她幼细的肩膀,神情无比凝重,“大哥哥我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公孙小哥的伤因我而起,我自然就要负责到底,就像大哥哥喜欢上你秀香姐,就要负责任娶了她一样,明白么?”
“负责任你也不用带他来宝芝堂吧,京城有的是大夫!”小萝莉更加气愤了,恨不得一脚把他踹飞,然后把庄票子抢回来给秀香姐当私房钱。
“那怎么可以,公孙兄伤的这么重,不来看最好的医官我不放心。”
“一句‘不放心’,花了一百贯!你……”小萝莉气噎不休,要不是想到这是秀香姐的丈夫,杀了他秀香姐就成了寡妇,早抓剑捅过去了,像刚才杀地痞一样,把这个昏了头的大坏蛋捅成马蜂窝!
“就是一千贯也要花!”四哥露出坚毅的神色,一字一顿,“钱是什么?身外物!人命才最重要,只要公孙小哥能早日康复,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
“你!”小萝莉要抓狂了,揪着他的手用力掐,“你……你把月俸全花在这个迂腐书生头上,秀香姐以后怎么办,秀香姐嫁给你不是还要过苦日子!”
“钱,我会去再赚的。”四哥深深地吸一口气,声如雷霆,透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决心:“但是,公孙小哥的伤,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治——好——这是我该负的责任,我把公孙小哥当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丁月华被庞话的震住了,大眼睛怔怔地看着他,闪动着愤怒爱闹的光的眼瞳深处隐有一丝淡淡感动,而在厢房里边,重伤的公孙策扶床而泣,热泪盈眶。
××××××××××××××××
“什么情况?”庞放下手里的碗筷,抬头问道。
时间已经是夜晚了,上午安顿好公孙策在宝芝堂养伤,四哥连午饭都来不及吃就跑去出版社监督新一期周刊的编纂印刷,和范仲淹一起接连否决六个不同版本的头条评论文章,最后仍是不满意,逼不得以亲笔撰写了《为破案,不择“手段”,如此作为,如此办案》的大头条,一直忙到夜晚才回来,才顾得上吃饭。
一碗饭吃了一半,派去监视赵世清的龙五回来了。
“收到派去的混混被杀个尽绝的消息,赵世清火冒三丈,当众扬言除非公孙策住进太师府,不然一定要整死他。”
“HOHO,行啊,一个被废为庶民的狗屁郡王,还敢这么嚣张。”
“侯爷,是不是把公孙策接进府里,恶狗咬起人来可是不要命的。”
“接什么?由着赵世清去咬。”庞“哼”地冷笑,眼中掠过一抹精芒,“昔日诸葛亮七擒七纵,方才收服蛮王孟获,我倒要看看,救公孙策几回他才会感恩戴德,乖乖投到我的麾下,为我做牛做马。”
“另外。”庞把玩着喝空了的酒杯,“想点办法,把赵允弼允我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把赵世清交出来、任太子党处置这件事让赵世清知道,哼,我要他变成一条见人乱咬的疯狗,啊哈哈哈哈哈——”
大笑声中,酒杯“啪”的被他拧碎。





正文 第两百四十一章 排风姐也玩色诱!?


日,《大宋时代周刊》第三期正式行,销售程度的V出了四哥想象,印的五万本,在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里卖的干干净净,伴随着全城一百零八个书铺全部挂出了售罄的告示牌,汴梁城里大大小小的茶肆、酒楼、饭馆、妓院、街道市井……凡是所有有人聚集的地方,几乎三五个人手中就有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大宋时代周刊》,在这个进来风云变幻、人心浮动的京城,看《大宋时代周刊》、谈《大宋时代周刊》成了已经成了一种趋势,一种时尚,一种潮流,人们之间见面的问候语,不再是最通常的“吃了么?”而是……
今天,你看了没有?看了《大宋时代周刊》没有?
伴随着《大宋时代周刊》的火爆热卖,以及形成的这股新新潮流,已经被牢牢被庞操控在手中舆论大势,狂风一般席卷了整个京城。那时候的百姓就是这样,三人成虎,人云亦云,一个人开始怀疑包拯的公正,就会带动身边的两个人,两个人又带动身边的四个人,到最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不敢说彻底颠覆了包拯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清正形象,但至少,接连误判三桩案件的铁样事实已经扎根在他们心中,包拯再不是那个一无纰漏的断案之神!
四哥做的只是操纵舆论,把包拯从“神位”上拉下来,剩下来的他不管,也轮不到他管,因为从来就把包拯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的庞太师,把一切都包了。
朝会,倒包,朝会,倒包,朝会,倒包,朝会,倒包,连接四天,大宋朝的紫宸殿上几乎就这一个议题,庞太师铁了心的要利用这难得地和宗室同仇敌忾的机会,彻底扳倒他在朝堂上的第二宿敌(第一是八叔……)
老爹既然出手了,四哥也就懒得再去管了——攻讦朝敌,天下谁能厉害得过黑心老爹?该做的他已经做了,不用也没必要再去插一脚。他一边在谋划怎么样把公孙策收到麾下,一边不辞辛劳的奔波于庞氏研究所和出版社之间。
忙!忙!忙!想做一个有出息的纨绔真***忙!想做一个有出息而且没有得力帮手的纨绔,更是忙上加忙!
四哥在外头忙了几乎一整天,好不容易赶在傍晚前回来,想陪陪秀香,府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位他绝然想不到的不速之客。
杨排风!
杨排风做男儿打扮,头匝英雄巾、手束革护腕,一身黑色武士服,衬得玉肤晶莹如玉,说不出的英姿飒爽,风采迫人。
“喲,杨家军不是撤回边关了么,排风姐姐怎么还在京城?”庞靠着椅背,笑眯眯地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打量她。
“反贼一事尚未明了。元帅留我下来。一定要为死去地弟兄讨回公道。”杨排风迎上他地目光。语气中透着一股常人难及地坚毅。
“那排风姐来太师府又是为了什么?这里可没有公道给你。

“排风想求天丁大人一件事情。请天丁大人务必援手。”她冷静地看着庞。说话不卑不亢。明显是来之前已经想好了说辞。
“啊哈哈哈哈——”庞仰天大笑。看杨排风地目光益肆无忌惮起来。气势上就要先把她压倒。“我不是听错了吧。一人一枪纵横边关。杀得辽人闻风丧胆地巾帼英雄杨将军。跑来求我一个小家丁。”
“天丁大人没有听错。排风此来就是求你地。有件事情请天丁大人务必帮忙。”杨排风说得很诚恳。让四哥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求我什么?”
“求天丁大人高抬贵手,放包大人一马。”
“哈???”庞这是真的惊了。
“排风姐,我要是没记错,几天前你们杨家还有大把大把人在开封府闹,诸如套个麻袋痛打,又或背后捅两刀这样的恶**件数不胜数。而排风姐你直到三司会审那天,还是对包拯不待见,眼睁睁看着三件案子被抽丝剥茧,真像一点点的揭露,一点点让包拯的阴谋大白于天下,还是无动于衷。而今包拯被罢职丢官,打入天牢,排风姐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突然又改变注意,求我救他了?”
庞故意说得很慢,一边说一边注意杨排风表情的变化,可是一大串话问下来,杨排风竟然还是保持着那样诚恳中透着的冷漠,半晌才幽幽一叹:“包大人对我们天波府曾经有恩……”
“但是这一次,知道了嫌犯是赵允弼,他一直在拖延。”
“天丁大人不是已经证明了么,赵允弼勾结反贼,证据不足,包大人当时不拿人,想必也是顾虑到这一点
急着为死去的弟兄报仇,错怪他了。”
“错怪?排风姐不相信死去弟兄的话?”
杨排风嗔怒瞪他一眼,心忖不是你一个劲非说临终遗言不可靠,还搬出老令公来逼得我们不能再提的么,可是现庞笑眯眯的看过来,登时醒悟他是在欣赏自己生气的样子玩呢,俏脸登时一凝,恢复了惯有的冷静。
“相信。”两个字,简简单单。
“既然相信那还……”
“哗啦!”杨排风忽然站起来,飞步冲到庞面前,摁住他座席旁边的案机,锐利的眼神冷冷下睨:“我相信成武弟兄的话,反贼一定、绝对、十成十进了北海郡王府,但是那个时候,我有一点没想到,反贼进了北海郡王府,可能是刚好路过,也可能是受了什么人指使,故意要陷害北海郡王,顺带挑拨天波府和王爷党相斗!”这一次轮到她盯着庞了,想从他的眼神变化里看是不是心虚。
庞果然露出惊动的神色:“啊,原来是这样,难怪了,我说别的证据都不怎么可靠,唯独杨家那成武兄弟的证词最最值得相信滴,但是细节上……啊,原来竟是这样,哎,是我错了,我不该质疑杨老令公的忠义,排风姐姐,是小弟不对,小弟信口开河,小弟给你道歉。”起身抱拳拱手,朝杨排风长揖倒地。
这一下杨排风反倒不好意思了,连忙搀他起来,自己是来求情的,怎么能反而弄得人家过意不去。她哪里知道,庞心里震惊着呢,娘的,老子的精密的计划,包拯尚且傻子一样的被蒙在鼓里,怎么杨排风第一个看出疏漏来了,这还是那个传说中烈火一样,脾气暴到随时飙的烧火丫头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哈,被排风姐姐扶住肩膀,轻轻的往上提,感觉挺不错的呀,要是能在挨近点就好了……嘿,抱在怀里敢情最爽。
“想通了这一点,排风愈觉得,包大人当时没有贸然抓人,是对的。”杨排风不回位了,索性站在他面前说,“而之后贸贸然抓人,贸贸然要给北海郡王定罪,多半也是受了我们杨家军的影响……”
她站着说,四哥不好坐下来听罢,这是对女性不尊重,所以四哥也站着,站着听着她说,两个人相对极近,呼吸可闻。
“此次包大人含冤入狱,排风及杨家上下深感愧疚。此案既有内情,且又同时涉及北海郡王府、开封府、太师府及我天波府,案情纷繁,错综复杂,当世恐唯包大人一人可以侦破……”
杨排风女中豪杰,又是常年呆在军营,身边到处是三大五粗的兵士,有时候连饭都吃一个锅的,和庞站得近了也不觉得什么。这可便宜了四哥呀,两个人靠的那么近,杨排风又一个劲的说,上温温融融的淡雅清香,眼角余光中尽是雪肌腴漾,还有武士服下怎都掩不住的丘壑起伏,不禁心神一荡,暗忖:“果然是常年上战场的女人运动多,身材锻炼的好么,瞧这丰胸挺的、柳腰儿细的,哎呀呀,简直没一分多余的脂肪,若是能一手揽着细细熨贴……”
“天丁大人在想什么?”杨排风忽然问道。
四哥的脸皮怕不比城墙还厚,被抓了现行脸一点不红,但是总不好和盘托出,灵机一动,摇头道:“在下有一事不明,却不知当讲不当讲。”
杨排风瞥了他一眼,明媚的眸中掠过一抹少女似的嗔恼,彷佛看出他这话不尽不实,只是不戳破而已,抿唇淡淡道:“天丁大人说便是了。”
“排风姐知道,我家太师和包拯有仇的吧。”
“知道。”
“而且是从来互看不顺眼,不共戴天。”
“知道。”
“那你还来求我?”
“就是因为难,很难,所以只有天丁大人你出马,才有可能说服庞太师。”杨排风又往前挨近了点,清丽明媚秀眸闪闪生辉,略带恳求似地凝注着庞,如檀如麝的兰馨芬芳在他鼻前流转。
“怎么样,天丁大人,可以‘求’你帮排风这个小忙么?”她再次站近了,卓挺的酥胸几乎挨到庞身上。
娘的,果然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老子最近是不是表现的太抢眼了,弄得火帅大姐姐为了达到目的,都要玩色诱勾引我?
作为一名君子,庞感到压力很大。
“唔……要我帮排风姐忙嘛,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呢……”庞摸着鼻子,笑得愈暧昧起来。





正文 第两百四十二章 玩的就是你,火帅姐姐


哥悠哉悠哉地和火帅姐姐谈条件的时候,京城的另一)]7\里,有人心急火燎,头顶冒烟,发狂发燥发飙的在他自己的房间里,乱打乱砸。
“啪!”“砰!”“哗——”
楚王赵守巽的宝贝儿子、庶民赵世清,不知道是吃错药了还是脑子抽筋,疯狂的叫着、喊着、嚷着,抓起身边所有能抓的东西一通乱砸。
“少爷,您别……别这样……”他的跟班小厮过去劝,被疯狂中的赵世清抄起个花瓶迎面砸中脑袋,“砰”的一声,花瓶四分五裂,人也歪歪斜斜到了下去。
“啪!”“砰!”“哗——”
又是一通乱砸乱扔,砸到书房里已经被没东西给她扔了,赵世清才靠着墙,有气无力地瘫倒下来。
“少爷……”抖抖嗦嗦在一旁几乎吓傻掉另一个家丁跟班,颤巍巍的喊道。
“阿福!”赵世清转过头,红肿的眼睛里透着对人生的绝望,“你真的打听清楚了,大哥……大哥他是答应了安乐侯……答应了……拿我的命作交换,才换了狗贼庞四临阵倒戈……放了他一马……”
“我,少爷,我……阿福是听北海郡王府的下人说得,等再去江夏郡王、安定郡王府上问,找到几位爷的贴身小厮……他们都支支吾吾……支支吾吾……”
“啪!咯啦——”赵世清暴跳起来,一脚飞踹在斜躺地上的书桌上,那可是最上好的红木桌子呀,被他一踹纹风不动……那哪来的“咯啦”?力气用太大,骨头踢断了呗,痛得当时就摔回地上,后背给桌子角一磕,痛得撕心裂肺,像条癞皮狗一样蜷在地上,口里只有“啊啊啊啊啊啊”的干嚎。
半天半天,赵世清才爬起来,眼睛模糊的已经快要看不清了,那不是泪水,是悔恨,是懊恼,是寂寞!
曾几何时。他是多么地崇拜大哥赵允弼。一心跟在大哥麾下。矢志要把王爷党发展壮大。压倒死对头安乐侯。彻底独霸京城!做一个有作为、有见识地纨绔。而不是再想以往那样成天地吃、喝、嫖、赌!
曾几何时。大哥地吩咐。他是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地。因为他觉得同辈地宗亲诸少里。只有大哥与众不同。有野心、有魄力。可以领导他们闯出一片天空!
曾几何时。他不惜一切地逢迎地大哥。大哥看上了哪家姑娘。他去出面弄来。若是看了他地女人。他也立刻拱手送上。没有任何地犹豫。甚至大哥要做什么坏事……也有他一力代劳。只为讨得大哥欢心。在王爷党里可以跻身一个好位次。
他为大哥、为王爷党付出了这么多。到头来呢?
赵允弼要阴安乐侯。自己不去打前站。反让他冲在第一线。私下里搞个那些阴谋诡计。一多半是他在出力主持。他被庞四阉了。赵允弼表面上痛心疾首。多次来府中探望。背地里却是欣喜若狂。以为抓到了太师府地大把柄……
他也有眼线、有人脉。很多私下里赵允弼只顾自己、不惜出卖兄弟地内幕。他都知道。但那时候地他傻乎乎地以为大哥这是在为大局着想。牺牲兄弟们地一点儿先铲平了太子党。以后对大家都有利。
甚至,在李家庄血案被包拯破获,赵允弼为了逃避处罚,把责任全部推给他、害他被罢黜爵位,成了一个平头老百姓之后,他依然坚定不移的认为,这是大哥精心安排的权宜之计,为了顾全大局,暂时让他牺牲,以后等再有机会灭了太子党,属于他的荣华富贵、权位势力,还可以再回来!
可是今天,这一刻,他明白,终于明白了!
赵允弼眼里,根本没有他们这些兄弟,有的,只有他自己!
什么王爷党的,什么兄弟情,狗屁!
他赵允弼在乎的,只有他自己,他只要自己大权独揽,掌控天下,兄弟们的死活,他根本不管!
他被耍了、被骗了、被玩了,被赵允弼诓的一个谎言诓了整整五年!
他丢了男人的尊严,丢了本可坐享的荣华富贵,他本来可以安安稳稳、尽情享受一辈子的美好人生现在完完全全成了空,一场空!
赵世清怒急——不,不对,“怒”已经不能够形容他现在的心情了,现在的他就像一条得了重病、眼看就要死掉的疯狗,临死前要把所有的仇人通通咬死,拉这帮活生生的人来给自己陪葬!
他要咬,咬赵允弼,咬这个骗了自己五年,到头来还要拿他的命换自己命的畜牲大哥,他要咬庞四,咬这个一次又一次把他踩在脚下的混帐家丁,还有那个叫公孙策的书生,对,只要是和庞四牵扯上关系的人,他都要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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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可能!”杨排风断然拒绝,拧起她的弯弯柳眉,怒

“有什么不可能的?杨大小姐就这么金贵?在自家兵营里可以拿枪乱扎人,犯了错不用道歉?”四哥非常非常滴恼火,本来嘛,你排风姐求我这么大的事,要我一个小小家丁跟自家老爷打商量,放全府上下不共戴天的死对头一马,你这是把老子架在火堆上烤,要老子成千夫所指啊!而体贴仗义的四哥,看在你排风姐的面子上,咬牙应了下来,条件不过是让那个三番五次要把四哥剁碎、碾烂、千刀万剐的刁蛮丫头,上门来给四哥赔个礼、到个歉,服服贴贴的说几句软话,你排风姐竟然不答应,不答应就算了,还拒绝的这么爽利,什么态度啊我靠,不要以为你漂亮老子就会心软,求四哥办事不是这个样子滴!
“滟儿当时给你道歉了!”杨排风强调。
“可之后在开封府门前,她又扎我,啊不对,是拿鞭子抽!”庞撞天价地嚷起来,一脸的委屈,“抽啊,排风姐你明白么,抽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拿马鞭子抽我,还抽脸,我是靠脸吃饭的,若是被她破了相、毁了容,这以后可怎么活呀,难不成去投靠排风姐,让排风姐你养我,吃你一辈子?”
换成别的男人,敢这样子和杨排风说话,故意调戏她,恐怕“养”字出口,“我”还在喉管里,下一秒就再说不出话了,惨点的这一辈子都别再开口——碾碎下巴,割了舌头,你还能说话不?你还别不信,十年前排风丫头干过这事,还不是一次两次,是N次,惯犯。可是十年后,十年后的今天,在天波府死对头庞太师的府邸里,对着府里一个油嘴滑舌、好色又无耻的小家丁,杨排风只能任由他在嘴巴上轻薄,不要说恼羞成怒,连还口都不能。
——这是为了滟儿,为了那个她看着她从小长大、刁蛮冲动比起当年的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小姐!
“开封府门前,明明是你欺负滟儿,扎了她的马,还看了她……看了她……”杨排风破天荒地脸一红,竟然结巴的说不下去了。虽然她这个年级,在古代早该嫁了人、生了子,搞不好娃儿都抱两三个了,可我们的火帅姐姐,还是个冰清玉洁、不谙男女之事的黄花处子,你叫她怎好意思说出口,杨排风那天本想踢死这无耻的坏家丁的,结果不但少女初吻被他夺了,裙下风景还给看了个精光!
“看了?看了什么?排风姐姐,你可不要乱说啊,我是个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有职业道德的纯洁家丁,同时也是正人君子,我怎么可能强吻她,怎么可能看她裙子下边呢。”她羞得不敢说,庞可大喇喇地全出口了,弄得一向不脸红的杨排风脸红的像两瓣沾了雨露的粉色桃花,明明恼他出言无状,可是又不敢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涩昵又有点结巴的说道:“总……总之,你欺负了滟儿,还想让他来给你道歉,不可能!”
“我欺负她?有没有搞错!!!”庞一蹦三尺高,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气愤样,“排风姐,你不能因为对方是你们杨家大小姐,就这样子诬赖我吧,我一个小小家丁,手上还没有三两力气,打架靠石灰,武功完全不会,怎么可能欺负她,杨大小姐一枪轧过来,我死上三回也不够啊。”
杨排风算是真正领教到他的无耻了,真的,“不要脸”三个字已经被这个发挥的淋漓尽致了,六尺多高(一米八多)的大男人,口口声声被欺负,天呐,他口中的没有三两力气,可是一个人把开封府闹得天翻地覆,杀得北海郡王府鸡飞狗跳……不行了,不能在这样和他辩下去,辩不过不说,还会要被气死得!
杨排风一轩她姣好的柳眉,盯住庞一字字的说道:“不管怎样,我告诉你,要滟儿登门道歉,不可能!”
“那好啊,要我说服太师爷,对包拯手下留情,也——不——可——能!”庞贱笑着摆出一副无赖嘴脸,就是要气气我们自以为是的火帅姐姐。杨家怎么样?杨家大小姐又怎么样?惹怒了四哥我,就要服贴的乖乖投降,不然……哼,要不是四哥我怜香惜玉,对美女一贯手下留情,凭那晚飞枪乱扎,差点吓死人这事,你们和包拯一样,蹲大牢去吧。





正文 第两百四十三章 我,要姐姐你


你!”面对庞如此傲慢不讲理的态度,杨排风彻底T了,杨家和太师府本是生死对头,她身为杨家军先锋将军、杨门女将的二号人物,登门来求太师府一个小小家丁,心里已经是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承受着很大的自责和羞愧。但是为了救包拯出狱,让他查出来勾结反贼的奸人,为死去的军中弟兄报仇,杨排风硬是咬牙忍住,自己承受了下来。
她来求庞,庞竟口口声声的要她带杨滟登门道歉,才肯这个帮忙。她知道大小姐的脾气,要她向一个欺负过她的臭家丁低头,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所以杨排风宁可和和气气地再求他,自己受点委屈,被他占点便宜,也不能让大小姐被这个无耻家丁欺负、亵渎。可是这个不要脸的大坏蛋,吃准了她心里的顾虑,好说歹说就是非要大小姐向他低头,这叫杨排风怎么可能答应!!!一怒之下,磨砺了十年的唤作“矜持隐忍”的心性彻底泯灭,十年前那个京城纨绔谈之色变、避之唯恐不及的天波府烧火丫头又回来了!
“啪!”一脚,庞左手边的椅子飞了,撞到墙上裂成三瓣。
“哗——”又一脚,庞右手边的茶几不飞了,直接现场炸开,四分五裂。
“呼啦!”这次是一拳,一拳砸向庞靠着吃饭的脸,直要打得他面孔扭曲、五官变形,叫你敢惹怒天下第一惹不得滴火帅姐姐。
杨排风怒急出手,那是何等之快,几乎左边的椅子才裂开,右边的茶几刚爆炸,挟着凌厉劲风的美女玉拳已经锤到了四哥面前。
四哥此时的反应只有两个字——淡定!
不对,应该说一直以来的反应只有两个字——淡定!
从杨排风恼怒的开始砸家具开始,到这一拳挥到面前,他根本连眉毛都没有动过一下,只是静静看着,看着火帅姐姐发飙。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一个众口称赞的少年英雄,怎么能少了这种品质!
半寸,杨排风挟着呼呼风声的这一拳,离四哥的脸只有半寸,四哥的淡定一如既往,杨排风却停了下来。
“怎么不打了?你不是很生气要揍我地么?”四哥抬抬眉。依然淡定。
“我……”杨排风一时哽住无语。是。她是生气。是想揍庞。可是她能揍么。且不说她来是求人地。一拳下去事情肯定泡汤。就算来这里不是为了求庞。这一拳也没有办法打。她已经不是十年前天波府一个小小地烧火丫头了。就算了打残了某郡王爷。闹出了天大地事。也可以以一句“小丫头片子。不懂事”带过去——先皇当年不就是看她小。才金口一言。免了她打残郡王爷这样大地罪过么。现在地杨排风。是正式入了杨家族谱地家族一员。是杨门女将除了穆桂英以外。现时最大地象征。她地一举一动。不光是自己地事。而是关系到整个杨家军。关系到整个天波府。她这一拳要是真打下去。不再是当年小丫头耍脾气胡闹事。是代表杨家军公然向太师府宣战!
这一拳。杨排风不敢打。怎也不敢!修长润致地玉手在庞面前僵持了几秒。最终还是收了回去。
她一收。庞立刻笑了。笑得轻浮而暧昧:“姐姐。我突然改变注意了。
他着望向杨排风。淡定地眼里尽是玩味。“看在叫你一声‘姐姐’地分上。弄坏地这些红木家具。我就不要你赔了。但是一声‘对不起’必须说。你、还有杨大小姐。一起来向我道歉。不然休想我帮你忙。去劝太师爷。”
这话明明笑着说出来。杨排风却是芳心一颤。知道没有办法说动他。斗口更怎也不是他对手。眼中一时透出失落地茫然。
她恨,恨自己没用,为什么在战场上她可以纵横睥睨,杀得辽人闻风丧胆,而离开边关,回到了京城,她连一个小小家丁都说服不了。
这时,庞忽然笑了:“其实……想我去说服太师爷,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杨排风立刻忍不住问。
庞坐回位上,朝她勾勾手,杨排风自觉的走近了,站着居高临下地听感觉这无耻家丁不会满意,旁边的座席又全被她踢翻了,无奈只好弯腰前倾,半曲着身子听他说,杨排风庆幸自己今天是女扮男装来,胸口裹得紧紧,不然穿着女子衣服来,这一弯腰,胸口风光还不被他看个精光。
庞挡住她,摇摇头示意不用,杨排风才觉得这人识相,对他的映像稍好了点,骤间庞努努嘴,下巴点的竟然是自己的大

这……这是要她做到他腿上听她说呀!
杨排风瞪觉一股怒气直冲胸臆,差点破口骂他,细碎贝齿咬得咯咯作响。
她可以选择不坐的,但是这一来双方就彻底没得谈了,庞太师不会收手,包拯就别想出来,惨死的弟兄永远要死不瞑目!
杨排风无可奈何,如果不想大小姐受委屈,那么她只有屈服于庞的淫威!她一点一点地靠了过来,中间几度犹豫、几度迟疑……四哥咱是君子,咱不逼人家姑娘,笑眯眯的看着,好整以暇地的等,等着杨排风乖乖坐上来。
杨排风乖乖坐上来了,香骨珊珊,挨着他的膝盖,又往里靠了点就不动了,但就是这样,庞仍能感觉到她香臀的丰若有余,柔若无骨,就算是隔着一层武士服,那妙不可言的圆润挺翘依旧深深撩拨着他雄性的欲望。
杨排风的身子虽然轻盈,美臀坐在庞腿上却产生一种厚重感,挤压着他的身体,柔软而富有弹性,浑圆的臀瓣一边羞怯的想起来,一边却又不敢动,往上有顾虑,往下又害怕,踌躇不定的动作反而变成了轻轻的厮磨,要不是那丰臀坐在膝上离庞的要害尚远,要不是他正并着腿坐着,此时或许已经出乖露丑了。
庞不由地一把揽住了这女扮男装的火帅姐姐,双手从她肋下穿过去,像蔓藤一样从后边紧紧抱住了她,匝着她手臂不让她挣扎。
“呀!”杨排风娇吟一声,想甩开却又怕惹怒了他,只得缩紧身子,漂亮的锁骨紧了一下,下面两团酥乳滑腻受到牵动,挨着他抱紧她的手臂弹动挨擦,那感觉岂只销魂蚀骨四字可以形容。
庞愉悦地感受着两个温热软绵地乳丘坚挺的弹力,杨排风则紧张得头也不敢抬了,本是英姿飒爽的风采分毫全无,看似竟比个没出闺阁的大姑娘还要羞臊。
庞得寸进尺的摸过来,一只火热的大手抓住她微微颤动的柔荑,杨排风又是一声惊叫,呼吸似乎都摒住了,脸颊直红到修长洁白的玉颈旁。
“你你做什么!?”她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声音却不自觉的小下来:“你这个样子……不要脸……当心传出去……治你个轻薄浮靡的罪过……”
“是么,拉个手也是罪过?”庞贼兮兮的笑着,作恶的大手大手却微微用力,紧紧握住了她束袖下露出的一截雪嫩手腕。
“那我情愿做一辈子的罪人!!!”
听着他可恶的声音,杨排风心神俱颤有一种难以压制的、恼人的心悸感觉。
“你,你快放开我……”火帅姐姐呼吸急促了几分,自己不敢挣扎只好拿话吓四哥,“你……你再不放……我、我喊人了——”
“快来人啊,快来人啊!”不待她说完,四哥扯起嗓子大喊起来:“大家都来看啦,我拉着排风姐姐的手了,好软好滑好爽……”热中带着颤抖的柔荑,急急挣出来,压住了他的嘴唇,火帅姐姐又气又恼,又不敢打他,眼眶都急红了,然后娇躯忽然激灵灵地一阵颤,打摆子似的痉挛起来,险些儿失口惊呼!
原来趁着她挣脱的当儿,庞的大手抽了回来,顺着她腰侧下移,先轻轻抚摸了两瓣结实紧绷的肉团,然后勾着中指在中间诱人的沟壑轻轻一擦。
霎时,杨排风脑海飞白,一股近乎酥麻的感觉闪电般地传遍了全身,不由一阵头晕目眩,快美的酥麻感觉一闪而逝。伴随着异常急促的呼吸,杨排风的身子软倒在庞怀里,娇躯微微扭动着,脑袋里晕陶陶的,白嫩的芙蓉嫩颊变得红艳欲滴,恍如涂了层上好的胭脂……
杨排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男人抱在怀里,第一次就连挣扎也忘了,全身渐渐发烫起来,不由自主夹起双腿,腿根微微摩擦着,隐隐有种酥痒的滋味,俏脸红如樱染,眉眼间的羞涩,连天边的落日都比了下去。
庞哈哈笑着,一把抓过去,重又将她柔荑握在了掌心。
杨排风这才想起躺在这个大坏人怀里,刚才的一切全都被他看见了,一时又羞又急,想挣脱他站起来,全身却使不出一丁点力气!
庞拥紧了她,整个人从背后贴过去,咬着火帅姐姐烧红的小耳朵。
“要我去求太师爷,可以,姐姐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什么条件?”杨排风的声音又软又腻,细如蚊呐。
“我,要姐姐你。”





正文 第两百四十四章 世上最拉风的事情


上最拉风的事情是什么?
站在世界最高的大楼的楼顶上,为心爱的女人打飞机?
那是现代?那么古代呢,大宋朝呢?
自然是乘着最奢侈豪华的马车,飞奔在供皇帝出行的御道上,身边跟着比皇帝的贴身侍卫还要拉风N~~~多保镖。
四哥现在就坐着这个年代最拉风的事情,坐着庞太师那辆五批马拉的奢华大车,沿着京城中心的御道飞速奔驰,身后两骑绝尘,左边黑色的战马上坐龙五,四哥的贴身保镖,一身黑色劲装,面色冷酷,威凛十足,尤其背后背着的古峭宝刀,在午阳的映射下的闪着森厉的寒芒,望之便有种四肢冰凉、通体生寒的惊惧感觉,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挤到了一处,不停的挤压、膨胀,随时可能冲出胸腔。
帅吧?酷吧?拉风吧?我们的龙五,若是再配一副黑色墨镜,绝对能把现世的中南海保镖给压下去。
不过,这么帅、酷、拉风的龙五,策马奔驰御道上,四周的行人、店家竟没有一个往他看的,不是因为四哥的奢华马车抢了他的风头,而是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马车的另一边,看得一瞬不瞬,全体、通通、人人都目瞪口呆。
马车的另一边,一匹红色骏骥在主人稳健的操持下,紧紧跟随在离车窗约莫两尺近的地方,精湛的骑术令她只需单手操持缰绳,始便可稳稳地保持这个距离,而另一只刚毅矫健而又不失线条柔美的玉手,则紧握着一杆银质的烧火棍。
普天之下用烧火棍做兵器的,有也只有一个人,杨排风。
对,就是她,这味杨门女将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美女(小滟儿还没成熟嘛,暂居第二)穿着一身紫色的劲装,策骑着她的宝马“赤嘨”,像以前保护皇上出游时那样,寸步不离地跟在庞身边。
叫都叫第一美女了,容貌自然极美滴,不然四哥也看不上眼,但是和她过人的修长腰腿一比,再标致的容颜都不抢眼了。紧身服饰下匝起的丰挺酥胸仿佛随时有破衣而出的危险,曼妙动人地腰身曲线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众人的眼球,飒爽英姿和明眸皓齿两相辉映,九分美貌加上多添的一分英气,比之南宫琴伊、花想容等诸女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妩媚美艳,两边的路人无不看得直,直勾勾地瞅着,口水都快要滴答下来留一地了。
“明天。不许穿衣服!”这是四哥对她地要求。不。是勒令!
这当然不是强迫一点不能穿。而单单是要她不许穿男装。换回女性地衣服乖乖跟在四哥身旁。做四哥地……保镖。
废话。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我。要姐姐你……做我地贴身保镖。”听话要听全嘛。这才是四哥地要求。四哥是君子。正人君子。不可能连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就提出“我。要姐姐你……做我老婆、陪我睡、当我地女人、给我做小蜜”这些根本不切合实际地要求。
四哥只想拉风一把。狂一下。太师府家丁出门。火帅杨排风贴身保护。这多拉风。多嚣张。多抢眼啊!是吧?
穿着安乐侯地锦衣华服。坐着庞太师地豪华大车、身边还跟着杨门女将护卫。大宋朝有比这更拉风地事情么?
四哥是个实诚人,弄出这样大的排场绝不是为了拉风、为了摆酷,而是的的确确有正事要办——去接公孙策算不算正事?
昔日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为了把奇人侯赢收至麾下,不惜“引车入市”,亲自在前边操持着缰绳,宁让府上满堂宾客等着他回来举杯开宴,也要亲自把侯赢“请”回府,礼贤下士做到这份上才,还有什么人才不感恩戴德,投身门下呢?
四哥的身份,比起当年的信陵君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不废话么,那时候魏国有多大,还不如大宋一个道呢),四哥的爱才、怜才、惜才,更是一点不比他逊色,所以四哥不但亲自驾车来接公孙策,还带上杨排风来做他的护卫。
“喂,你是不是疯了?”被无数惊艳、讶异的目光盯着看了一路,杨排风有点恼了,烧火棍一掠掀开车帘,冷声问道。
“啊,我这个样子像疯了么?”四哥很惊讶,隔着车窗往让他瞧,哇——今天的火帅姐姐好照人啊~~风采照人,一头墨乌的秀紧扎在红色的彩巾内,线条圆润的左肩头绣着醒目的团龙纹,犹如肩甲一般;左腕套着相同花
状长护腕,若再套上盔缨、软甲,十足十临上战场厮TTT尽显巾帼女英雄的靓丽风采。午后的阳光明亮柔和,映得她白里透红的肌肤被仿佛敷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雪白的瓜子脸上荡着几丝愠恼,似乎在怪他叫她出来贴身护卫只是为了摆酷,在全城百姓面前彰显太师府的强势和他天丁大人的威武。
“你若不是疯了,一大早的叫我出来保护你,就为……”
“为了耍帅?拉风?不不不,错啦,好姐姐,小弟请动您大驾,真的是有要事啊,真的!”尽管一再地强调“真的”,可庞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怎看都像是在撒谎骗人,杨排风自然一千一万个不信,双腿拼命地一夹马腹,恼怒地瞪他一眼,拧眉瞋目样子像在说“你要是敢骗我,我一定要你好看。”
遗憾的是,这个“好看”火帅姐姐给不了四哥了,尽管四哥觉得她现在的打扮的真的很好看。而稍后他们的马车在到达宝芝林门口的时候,这里非但不好看而且更是一片狼籍。大门被砸得稀烂,冲进去一看,场面和丁月华上次大闹时何等相似,两边立柱上的“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太阳中丸医肠胃病”的牌匾落在地上,精雕的酸枝木药柜零零落落的散乱开,各式药材撒了满地,瓦罐、草药、捣杵掉得随处都是,连堂前供奉的药王神瓷像也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但是地上不光有散乱的药材,还有飙溅出来的满地鲜血,柜上剑痕、刀痕、棍痕,什么痕都有,一看就知道是有大批手执利刃的家伙冲了进去,看样子根本不屑搞什么暗杀,光明正大滴就要把欧阳修砍死在宝芝堂医馆里。
庞一马当先,疾冲进去,冲进后院的时候场面不看目睹,超过二十个穿黑衣、拎凶器,一看就知道训练有素的打手一路打、砸、冲,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地杀到这里,要把欧阳修揪出来当场打个脑浆迸裂!
这是多么令人指的恶行,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在天子治下的京城竟然生如此恶性的伤害案件,身具侠义心肠、一向以保家卫国为己任的杨排风怎么忍得下去,一提手里的烧火棍,娇斥都省了,直接杀过去。
超过二十名训练有素的黑衣打手,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秒杀的概念!对于在边关所向睥睨,一人一棍一马在十几万辽军里来去自如,杀人跟玩一样的火帅姐姐,那就是秒杀。
杨排风除了十三棍,黑衣打手倒下去二十三个,剩下的最后那人都冲到欧阳修病房前,一脚踹开大门要往里扑了,脑门子忽然重重挨了一下,霎时眼冒金星,扑地便倒——动手的是四哥,打他的是银砖。
咱也是懂武功、有两手的人,咱不能光让火帅姐姐一个人辛苦,对吧?
四哥一脚把黑衣杀手的尸体踹开,不知道从哪沾了一把血抹到自己脸上,以突出战斗的激烈、艰辛和凶险,大吼一声:“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兄弟来迟,害你受惊啦!”三步并作两步的飞快冲进去。
接下来的事情想也知道,贰度被四哥搭救的公孙策感激涕零,听说四哥为了他的安全考虑,竟然亲自架着太师府的豪华马车、领着闻名天下的杨门女将来一路护卫,当时就握着四哥的手感动地几乎流下泪来。
四哥一直安慰他:“公孙小哥,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别哭啊,兄弟我那日贸然出手,害的赵世清将矛头对准了你,应该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公孙小哥,恕我直言,赵世清这厮一贯在京城横行无忌,目无王法,虽然被皇上罢黜了爵位,可他还有一个王爷爹,他要你死……唉,兄弟我没有主子的能耐,在外头……实在护不得公孙小哥周全啊。”
公孙策一抹感激的泪水,挺直了身子道,哽声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相信这个世上还是有王法的,我就算死在了奸人手里,也一定会有包大人这样的好官为我讨回公道!”
“那怎么可以!”庞激动了,一把按住公孙策两肩,“公孙小哥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一身才华正当为国效力,岂可就此轻生!公孙小哥,从你踏入京城的第一刻起,你就不再属于你了,你是国家的人,是大宋的人,你万万不可轻生啊!”(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支持正版阅读!)





正文 第两百四十五章 失禁的排风姐姐


是国家的人,是大宋的人,你万万不可轻生啊!
公孙策浑身一震,庞的话像烙印一样重重印在他心底。
他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应考学子,没有背景,没有后台,要说那就是像蝼蚁一样,大宋朝千千万万,要多少有多少,考都还没考谁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大才,又有谁会在乎一个落魄仕子的死活。世间慧眼识才的唯独四哥一人,这么早就看出来他的潜力,还么一通诚恳滴大实话,捧得他心底有些飘飘然,连自己也觉得不能就这么轻易把命送了。
“公孙小哥,恕我直言!”四哥的神情“唰”地一下凝重起来,身子前倾几乎要挨到公孙策鼻子,声音压得很低很低,“赵世清这厮一心杀你而后快,你若仍是呆在外头,迟早一天要命丧他手……”
公孙策心里咯噔了一下,暗忖:莫非他要拉我入太师府。他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被世间非议蒙蔽,潜意识下觉得庞太师不是个好官(黑心老爹就是好官,不信自己找百度大婶去)加上安乐侯以前坏事做尽,纵情声色,“恶名”“淫名”动天下,老百姓或许不知道当朝宰相是谁,但肯定都知道京里有个无恶不作的安乐侯,所以公孙策一听庞话里的意思像是要拉他进太师府,要他跟着自己一块为安乐侯效力,本是感动的心里下意识地立刻生出警觉。
他救了我两次,还找京里最好的大夫给我医病……会不会实在故意作戏,想替主子招揽人才……不过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人才……难道他看得出?
娘的,这么点警醒都没用,公孙策还是公孙策么!
“公孙兄弟,你的盘缠快用尽了吧。”四哥冷不丁冒出一句。
公孙策还以为他要开展拉拢攻势,乍然听他谈到这个问题,苍白的脸登时一红:“我……是,在下家贫,盘缠带的不多,本是指望投在包大人门下做点文书差使,谁知……庞兄,为了在下的伤势,劳你破费了,这个……”他一咬牙,“庞兄大恩大德,公孙策铭记于心,这个……钱,公孙策日后一定回还的。”
庞一下子扳起了脸,严肃的神情带着掩不住地自卑:“公孙小哥,你是否看不起我,觉得我一介家丁,不配和你论交。”
“不不不!”公孙策连忙摆手,解释道,“在下只是觉得,庞兄和我初次见面,并无深交,庞兄月俸不高……为了给我治伤,一次破费百贯……”
“公孙小哥——”庞拉长了声音。一把搭住他肩膀。“你我一见如故。钱啊什么地谈起来伤感情。
不过我也知道。小哥你是个有志向有远见地人。不是其他那些读书读傻了地迂腐书生。你这样地大才。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怎么可能白接受人家地恩惠呢。是吧?”这话既是在捧公孙策。又是在堵他。娘地你恩惠都已经受了。还不乖乖来给四哥办事!
公孙策地嘴唇微微翕动了一下。想说话时庞已经抢在了前头。“这样。我这里有份工。即适合你发挥才华。又有充足地时间给你准备考试。还有好些在历次科考中高中地名才子可以给公孙小哥你在会试前做参考。而且最重要地一点。呆在那里不怕赵世清派人过来找麻烦。不知公孙小哥意下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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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房出来地时候。四哥脸上挂着淡淡地笑。迎过来。一把拽他到旁边。板起俏脸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我提了几个抓到地打手出来。一问之下竟然都是赵世清地人。你主子和他地恩怨还没有结清么?怎么又对上了?”
“那有什么办法。他人犯贱。自己要惹我……家侯爷。”
“不对吧。”杨排风盯着他,明媚锐利的眼眸中浸着疑惑,“安乐侯现下如日中天,仗着你这小家丁的一点小聪明,不仅花魁大赛上出尽风头,《大宋时代周刊》、庞氏香水样样大卖,日进斗金,连赵允弼都被逼得在三司会审时跪地求饶,王爷党上上下下连青楼妓院都不敢去了,区区一个赵世清,敢又惹上你们?”
(哇哇哇,火帅姐姐的心思好犀利啊)
四哥暗暗地小赞了一下,面上不动声色,耸耸肩膀笑道:“这我怎么知道,你该去问赵世清,或者……”庞冷不丁地一把拉住她的小手,杨排风光顾着说话猝不及防之下竟被他拉得往前倾倒,差点扑进怀里,登时又闹了个大红脸。
(杨门女将,羞涩起来的时候和其他姑娘也没两样嘛——)
四哥得意地想着,另一只坏手从后边袭上了的她的小柳腰,贴着她的耳朵坏坏地笑道,“这
呢,通常有两种人,他们是没有理智的……”
别看杨排风在战场上英姿飒爽,杀人起辽人同砍瓜切菜没两样,可是被四哥这样英武之气十足的大男人搂住身子,丰臀、纤腰、柔荑尽被“掌握”,灼热的大手隔着衣衫一烫,连身子都酥软起来,明明有一身武功,可竟然完全用不上。
“这个世上呢有两种人,他们是没有理智的……”庞勾起一个淫邪的笑,搂她搂得更紧了,“一种是热恋中的女人,为了心爱的男人她们可以去做任何事情,就算牺牲一切也心甘情愿,还有一种就是被仇恨、嫉妒冲昏了脑子,为了报复什么龌龊事都做的出来的疯子,他们已经没有理智了,明明知道自己的实力和对方是天壤之别,还是想尽办法地要报复、挑事。比如现在的赵世清,侯爷动一动手指就可以要他死无葬身之地,可他偏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惹上门来,就像一条疯狗,疯了还要到处乱咬,恨不得多拉一个人给自己陪葬。”
“啊对了!”他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微微仰起头,盯着杨排风宛若层樱浸染的美丽脸蛋,充溢男子气息的灼人呼吸就那么喷吐在她沁出一层幽洌薄汗的鼻尖上,“姐姐有没有心上人呀,如果有的话……会不会变成第一种女人,为了喜欢那个‘他’什么事情都肯做,宁可付出自己的一切也要‘他’欢喜呢。”
庞一边轻笑着问一边往前凑,越挨越近,越挨越近,几乎要和她双唇相贴,杨排风又羞又急,偏是全身酥软,根本挣扎不了,银牙紧紧咬着粉唇,润腻腻的脖子拼命想往后仰,可是她的窄薄纤腰儿“掌握”在庞手里,稍一用力所有的抵抗顿成乌有,羞到她红滟滟脸蛋儿都要滴出血了,心底偏又有一丝丝欢喜……
这……这就是男女之间的……那样子……么……
杨排风放心噗噗直跳,被他握住的肤嫩玉手泛起一阵不能自制的轻颤。
庞感觉到了,火帅姐姐本是触肤微凉的纤致柔荑,这时变得滚烫滚烫,曾经纵横疆场的杨门女将,曾经驰骋边关的火帅先锋,这时的羞涩娇怯和闺阁里的怀春少女没有两样,连喉间迸出的喘息娇哼都在磁酥酥的轻颤着。
四哥明白他需要什么,低头往她香唇吻去,杨排风羞不可抑,双颊如抹胭脂,红彤彤的小嘴不住娇喘,紧张地攥紧了小手。
“咚咚咚——”她手攥紧了,烧火棍却握不住,咚地掉在地上,杨排风蓦地回神,全身激灵灵地一颤,挣出庞的怀抱往后跃开,双脚甫一着地,足踝竟全然竟全然使不上力气,腿跟一软差些儿跌倒。
“排风姐姐,你没事吧?”四哥飞快地扑过去搀他。
“你、你别过来——”杨排风扶着墙,湿腻的喉音宛如梦中,战场上无比坚毅的一双修长手儿指着他,指尖兀自轻颤不休。
“姐姐,你可别摔了!”庞关心她呀,还要往前冲。
“别过来!”杨排风全身一震,玉手揪紧裙膝,“你再往前,我……我……”
“我什么呀姐姐,我听不清!”庞露出不解的表情,又往前跨了一步。
“呼啦——”白光乍地一闪,挟着劲风扑面袭来,亏得四哥反应快,往后一仰,那物擦着鼻尖划过去,刮得脸上辣辣生疼,躲开了定神一看,我的天,火帅姐姐不知什么时候抄起来她的烧火棍,兜着人脸就砸呀!!!
“你……你再过来,我、我……我打死……打死你!”杨排风一手举着亮银铸成的烧火棍,一手托着酸麻的肘弯,勉强保持棍子不落下来,俏脸紧紧扳起,双眼平视前方,身子与声音都带着刻意的僵。
“啊,为什么,我惹姐姐生气了么?”四哥一如既往的装傻。
“你、你这人……刚才……”杨排风心神悸动,颊畔沁出一层薄润润的细汗,更衬得肤光赛雪,雪酥酥的丰胸不住起伏,怎都抹不平那剧烈的颤喘。
“轻薄……亲、亲我……你刚才亲我……好……好不知羞……”杨排风本是斥责他,可一出口便觉这话大胆旖旎,才消褪的羞意如春天里的蓓蕾忽绽,突然就涌上了面庞,羞得她无地自容,逃跑也似的冲下楼去,奔出几步,身子已有些发软,裙摆偶一扬起,股间顿觉湿凉,竟是腿心处磨出一股凉凉的滑腻感,黏着细薄的底布沁出来,连大腿内侧的薄布都被汁水浸透,紧黏着细嫩敏感的肌肤,揉浆擦滑的感觉竟是生平从未体验过的快美!(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正文 第两百四十六章 收服公孙策


出去?跑出去了有什么用?
四哥要是想追,难道还会追不上?
不过呢,根本就不用追,因为杨排风答应他的,为他做七天的贴身保镖,做足了、做满意了四哥才会去考虑帮她说服太师爷救包拯的事。
再说了,泡女,尤其又是御姐又是初恋处女的这种类型,绝对不可以操之过急,要一点点的,让她慢慢沦陷。
四哥把感动到眼泪汪汪地公孙策扶出小楼,现已经有闻讯赶到的禁军兵士赶到清理现场。看见特使大人的身影,禁军将士们分外激动,连手脚都麻利起来,收拾尸体、检断现场、搜集证物那叫一个快。
赵世清这次下了血本,不再和上次一样花钱雇地痞,直接挑了二十多个楚王府的精锐侍卫,换上便装带着凶器杀进宝芝堂。孰知有了上次被丁月华粗暴闯入的经历,林大国医学乖了,雇了好些个护院在宝芝堂里边把守,王府侍卫们冲进来多少做了些抵抗,这才熬到四哥及时赶至,和杨排风一起阻止了他们行凶。
当然这是指对公孙策的行凶,对别人的嘛已经“行”很多了,林大国医重金礼聘来的七八个护院武师,不是身受重伤,就是直接挂点去见老天爷了,宝芝堂柜台的学徒活计们也多有折损,后院服侍的丫头婢女被砍倒了七八个,其中仨当场断气,死伤够得上“血案”的标准了。
“血案”那敢情好,全城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赵世清休想逃过责罚,搞不好在这特殊时期还会引来皇上的特别“关注”,丫有十条命都不够死。
“把人通通绑了,送到殿帅府大牢去,天波府的杨将军可以作证,他们都是楚王府的人,受了废——安定郡王赵世清的指使来这里杀人行凶。记着,除了我以外,连高太尉也不得私自提审,我这里有皇上的秘旨,违,杀!”
四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吓得兵士们连忙应和,还有谁敢不卖力尽心。
飞速处理完现场,四哥当着公孙策很仁义的甩给几乎吓瘫掉的林大国医一大叠庄票子做补偿,当然还加了一通“宝芝堂为保护公孙小哥多有损伤,这些权当作赔偿和给死的抚恤”云云,让公孙策又小小感动了一把。
这还不该感动么?在这个年代。以四哥这样地显赫身份(太子党老大、钦差特使)如此地体恤一帮子卑贱地下人、平民。掏得还是自己地钱——当时地社会。这些“贱民”可是死了就死了。挖个坑一埋或象征性地补家人一贯钱打打就完事地呀。四哥这一把庄票子最上面一张可都是五十贯!这样地大仁大义。放眼京中。除了一个老百姓们有口皆碑地八贤王。还有谁能比!
四哥搀着公孙策出门。杨排风乖乖地在马车前等候。俏脸虽然扳着冷冷地不露一丝表情。但两边秀颊仍隐隐可见残余地红晕。
四哥望着她地眼睛。杨排风果然和一般地姑娘家不一样。竟然仰起螓瞪着她。眸子里填满怒意。四哥无所谓啊。先装作没看见。自顾自地扶公孙策上车。然后回头耸耸肩。贼兮兮地冲她笑。淫邪地目光四处乱看。
一开始杨排风还能拿出女中豪杰地英姿。冷眉冷眼地用目光表达心中地愤怒。可是当四哥一个不小心瞄过她两腿中间地某个部位。恰恰好又一阵风吹过来。拂起裙摆。股间地湿濡一片冰凉。心地非是恼怒反而毫无来由地一阵砰然。
他……他瞧见了!让他……瞧见了!)杨排风原以为自己会羞愤得晕死过去。脸颊虽烧得滚烫。可不知怎地心中深处竟隐隐有一丝羞喜。仿佛并不恼她看见了自己地这样子。反而……反而好想被他拥在怀里。轻轻抚着脸颊拍哄着。
杨排风心神激荡。制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听着自己地心跳如擂鼓鸣钟一般。身子泛起一阵控制不了地簌簌悸颤。
他……他要是过来……过来抱我怎么办……)
“喂,要出了,还不上马,我的保镖姐姐!”庞大声喊她。
听到这话,杨排风如释重负地吁出口气,而几乎是在同时,她心底涌起一阵连自己也解释不清的失落,颤声问:“你去……你又要去什么地方?”
“《大宋时代周刊》编辑部,驾!”四哥一扬缰绳,五匹高头大马同时撒开四蹄,极度拉风的在街道上飞驰。
××××××××××××××××
“公孙小哥,就是这里了。
”大车在一处古色古香的庄严院落外停住,四哥亲自把公孙策搀下来,一直门顶高高悬挂的金字牌匾。
公孙策抬一看,映入眼帘地是《大宋时代周刊》八个镶金大字,字体穹劲古雅,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
“这是八贤王的亲笔,王爷对我们周刊的支持,公孙小哥大可放心,凭这块
赵世清的人绝不敢冲进这里闹事。”四哥先拉上了中地位无比崇高的八叔,然后又详细介绍了一下出资方滴情况,捎带上了钱财神,还有吕相高徒、京城第一才子欧阳修担任名誉主编(四哥谦虚,咱不霸着名号)……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不是所谓安乐侯又或太子党私人的产业,是京城所有大人物都占一份的股份制企业,公孙小哥你放心的干,没有会说你沦为了安乐侯的爪牙。
四哥把马车交给下人停放,领着公孙策,在杨排风的贴身护卫下,直奔编辑部而去,当然路上少不了参观一下热火朝天的出版部。
虽然离第四期周刊出版的日子还有好几天,大部分的内容都还没有定稿,这里一样弥漫着紧张的工作气氛,一路上随处可见忙碌中的工人,搬运纸张、清理刻板、修补活字、配制胶泥……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为了伟大的出版事业,挥洒着他们青春和汗水,
“知道《大宋时代周刊》为什么卖的这样火么?”庞指着前边扔在赶制加印的第三期周刊,公孙策、杨排风齐露不解之色。
“为什么?”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道。
“四个字:雅俗共赏。”四哥拿起一本已经印好干透的周刊,“你们看,这里头四十八页的内容,涵盖的内容包罗万象,不管是研究学问地,还是喜欢看小说地,又或喜欢杂谈野闻地,都能在《大宋时代周刊》上找到相应的内容。”
“还有就是我们周刊强大的编辑队伍,他们以他们孜孜不倦、咬文嚼字地态度保证了每篇登载文章的质量。不管是一些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坊间评话、奇闻趣事,还是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各种读书、论述文章,研究及注解,都有相应的编辑负责筛选、修改、润色,最后经过我们的大主编——皇上的文学侍从、秘阁校理范仲淹大人审订才可以送上我们的印刷流水线。”四哥很潇洒、很自信的拍拍胸,“非是在下自夸,侯爷托我一手网罗……不对,是礼聘的编辑部的人才,绝非京里任何一家府邸的门客文人能比,那真叫一个‘文才横溢,俊采星驰,饱学士习之盛济济焉,彬彬焉……’”
四哥说得尽是实话,完全没有自夸,本来嘛,欧阳修、范仲淹,光这两位主编日后就是名垂青史的大文豪,加上准备招来“实习”的一心要拜他为师的王安石、和他一块的曾巩,还有……四哥甚至准备废点心思,挖掘挖掘人才,把唐宋八大家里的宋六家全部拉过来给自己打工。
公孙策听得目露神往,其实根本不用摆出欧阳修和范仲淹两个人,光是这一路看过来他就已经动心,再一想庞在病房说得给他介绍‘一份工’说的似乎就是这里,他心中早已暗暗欢喜起来,可是又不好意思开口问究竟是要他来作什么。
能在编辑部工作,和那么多的才子文人一起共事,光是想到这一点公孙策就激动的不行,连身上还没痊愈的伤痛一时间都忘记了。
“公孙小哥——”四哥一开口,公孙策便激动的浑身一颤,飞快转过身来,激动道:“庞兄,你救了公孙策两次,公孙策感恩戴德,感激不尽……感激涕零,要我在这里为《大宋时代周刊》出一份力,公孙策定当效劳,就算是搬纸运书……”
“哎呀呀,公孙小哥哪里话,以你的文采才华怎么能屈居做这些苦力活呢。”庞很亲热的搭上他肩膀,俨然一副好兄弟打商量的样子,“情况是这样滴,《大宋时代周刊》走红以后,收到的投稿越来越多,原有的编辑人手实在忙不过来,我这个常务副社长和众股东商议决定,准备重新甄选一批饱学之士和各学科有见识有声望的专家学做为编辑,专门负责审阅稿件,把一些内容积极求上进地、符合国情地、利于社会展和开放地好稿件选编到我们的周刊里。”
公孙策一激动,失声道:“庞兄弟,那你的意思是……意思是要我、要我来做周刊的……编辑?”他本来想着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应考学子,既没有功名在身,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强项(比如赋诗作词啦,柳永嘛都没去考,还不是闻名天下),能在出版社混个纯粹校对文字的小差事就知足了,可庞的意思听起来竟是他做负责挑选、润色、修改文章的编辑!
“编辑?公孙小哥,你在开玩笑吧!”庞忽然一推他,眼睛瞪得老大。
公孙策的心直沉下去。
大悲之后的大戏往往更叫人欣喜若狂,四哥接下来给一句,公孙策狂了。
“我给你准备的职位,是《大宋时代周刊》第二编辑部,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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